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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简章       ★★★
    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简章
    作者:网管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5

    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简章

      为便于了解掌握高校招飞工作规律,更好地组织招飞选拔活动,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招收飞行学员相关规定,结合招飞工作特点,现将招收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简述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基本条件

      选拔对象必须是地方普通高等学校理工类本科应届毕业年级学生。

      选拔条件是:报考学生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飞行事业,政治条件符合要求;身体素质好,符合招收飞行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心理品质优,达到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心理品质检测要求;年龄不超过24周岁(按照公历71日后出生推算),男性,未婚;学习较好,能够取得学士学位。

      二、招收计划

      招收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的计划,由空军于上一年八月底前上报总政治部。总政治部会同国家教育部审定后,纳入当年军队招收飞行学员计划,提前单独下达。

      不单列高校计划数,录取人数视招飞选拔情况确定。

      三、实施办法

      招收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预选阶段,从上一年的9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主要进行宣传动员、报名推荐和预选初检等项工作。第二阶段为全面检测选拔阶段,从当年的2月份开始至7月结束,主要对预选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政治审查、审批录取等项工作。

      (一)宣传动员

      搞好宣传动员是保证招飞任务顺利完成的基础。主要由高校组织实施。军区空军负责提供宣传画、《普通高校招飞简章》、《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应届大学生飞行学员自荐条件》、《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应届大学生飞行学员问答》、《空军飞行学院简介》、《军队选拔高校应届毕业本(专)科大学生飞行学员推荐表》等招飞宣传资料。宣传动员要与高校经常性的国防教育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实际,坚持自愿报名的原则,突出重点,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高校党团组织、学生会和辅导员的作用,深入进行动员教育,激发青年学生报名积极性;要充分利用广播、闭路电视、海报、校报(刊)、校园网等高校的宣传媒介和教学手段,广泛开展宣传,使高校广大师生、家长支持大学生报考空军飞行学院;既要讲当飞行员的光荣,又要讲当飞行员的成长需要经过艰苦的磨练,鼓励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好的优秀大学生报考空军飞行学院。

      (二)报名推荐

      主要由高校组织实施。报考学生按照《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应届大学生飞行学员自荐条件》进行自我对照,自愿报名。经班级把关推荐后,高校对学生自然、身体、心理、政治、文化等基本条件逐一进行审查,并组织校医对考生的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进行检查把关。符合条件者填写《军队选拔高校应届毕业本(专)科大学生飞行学员推荐表》,由高校签属意见并盖章,作为报考空军飞行学员的对象。

      (三)预选初检

      目的是确定招飞预选对象。主要由军区空军派出的预选组,在相关城市设置的检测站实施。考生持《军队选拔高校应届毕业本(专)科大学生飞行学员推荐表》和学生证、身份证,由高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组织考生到检测站参加预选。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人员按规定内容,对考生的政治、身体等基本状况进行初步审查。合格者作为预选对象,发给《招飞准检证》。

      (四)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是招飞工作的重要内容, 是确保飞行学员身体质量的重要手段,考生必须经过空军体检医务人员的严格检查,通过其它途径的体格检查无效。经预选初检合格的学生,在高校的统一组织下,持《招飞准检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体格检查站接受检查。体格检查由军区空军招飞部门和体检医务人员,按空军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条件》具体组织实施,体格检查实施单项淘汰制,其项目分为6个大项130个小项。时间为每年全面检测期间,大约在23月份。

      (五)心理品质检测

      心理品质检测是根据飞行职业的特殊需要,运用航空心理学原理,对考生进行检测与评估,预测其飞行能力的一种手段,它对提高飞行学员培训成才率,减少飞行事故,增强航空兵部队战斗力有着重要意义;由军区空军招飞部门专业人员和有多年飞行及检测经验的心理品质专家,按《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心理品质条件》和空军心理品质检测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时间为每年全面检测期间,大约在23月份。

      (六)政治审查

      招收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必须把政治条件放在第一位。政治审查主要由军区空军招飞部门专业人员负责,高校和各级公安部门配合。政治审查,按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飞行学员政治条件的规定》和空军有关政审工作的规定,重点是确实弄清考生的校内外现实表现、报考动机和报考态度,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的政治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以及关系密切亲属的重大历史、现实问题。政审时间为45月份。

      (七)审批录取

      招收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审批录取工作由空军统一组织。每年6月中旬,各军区空军招飞部门组织选拔的高校大学生预选对象,参加空军的复查验收和审批录取。空军根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政治、身体、心理品质、学习成绩等方面都比较好的考生优先录取;对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等项均属合格边缘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高校向录取学员发《录取通知书》,各军区空军招飞部门或军队驻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按照《军队接收地方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协助办理入伍手续。

      被录取的学员在715日前到空军飞行学院报到。

      录取学员入学后,由空军飞行学院按照军队院校初级指挥专业本科毕业学员标准确定职务等级、工资档次和军衔工资,不实行见习期。学员在飞行学院学习期间不授予军官军衔,享受军衔工资和定期增资。学员毕业时,按有关规定确定职务等级,并授予相应军衔

    附  件1:高校本科毕业生

    附  件2:大二学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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