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录用协议后要承担什么责任? |
|
作者:指导中心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3  |
|
|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录用协议后要承担什么责任?
“双向选择”明确规定了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本人三方面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生效合同,不能及有意更改。有时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又去联系其他单位,“脚踏两只船”,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这种不讲信誉的人在社会上是不受欢迎的,所以,毕业生必须信守协议。如果万不得已要单方面毁约,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征得原签约单位的同意,经学校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一定的违约金,方可列入计划派遣。 签约后的毕业生仍需努力学习,通过各种方式了解签约单位的生产、工作情况,做好相应的准备,以提高适应工作的能力。同时,要加强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遵守校纪校规,顺利完成学业,以示对用人单位负责。如果签约后放松学习,纪律松散,思想道德品质恶劣,学校可视情况如实向用人单位反映,听取所签订协议单位的意见或取消其派遣资格,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
| 就业网录入:feng 责任编辑:feng |
|
上一个就业网: 职业测评教育电子快讯(08年1月号) 下一个就业网: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何作用?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